場地介紹
梧棲區 - 草湳里活動中心簡介
活動中心介紹
坐 落 地 址 :
臺中市梧棲區自強二街61號(會開啟新網頁)
里 別 範 圍 :
草湳里
場地管理人員 :
陳小姐
聯 絡 電 話 :
04-26564311分機169
總 容 納 人 數:
120人
面 積 坪 數 :
1樓:
251.95 平方公尺
2樓:
287.21 平方公尺
屋頂突出物:
27.81 平方公尺
總面積:
539.16 平方公尺
樓 層 簡 介 :
1樓:
大廳、男女廁
2樓:
大廳、廁所
屋頂突出物:
無 障 礙 設 施:
有
電 梯 :
無
停 車 場 :
無
內部設備介紹 :
坐 落 地 址 : | 臺中市梧棲區自強二街61號(會開啟新網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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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 別 範 圍 : | 草湳里 | ||||||||
場地管理人員 : | 陳小姐 | ||||||||
聯 絡 電 話 : | 04-26564311分機169 | ||||||||
總 容 納 人 數: | 120人 | ||||||||
面 積 坪 數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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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 層 簡 介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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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 障 礙 設 施: | 有 | ||||||||
電 梯 : | 無 | ||||||||
停 車 場 : | 無 | ||||||||
內部設備介紹 : |
可借用場地
場地別名稱
所屬樓層
面積(㎡)
容納人數(人)
內部設備
場地照片
1樓大廳
1樓
151.17
60
桌子:有
椅子:有
冷氣:無
2樓大廳
2樓
191.47
60
桌子:無
椅子:無
冷氣:無
場地別名稱 | 所屬樓層 | 面積(㎡) | 容納人數(人) | 內部設備 | 場地照片 |
---|---|---|---|---|---|
1樓大廳 | 1樓 | 151.17 | 60 |
桌子:有 椅子:有 冷氣:無 |
|
2樓大廳 | 2樓 | 191.47 | 60 |
桌子:無 椅子:無 冷氣:無 |
|
開放時間
時間
星期一
星期二
星期三
星期四
星期五
星期六
星期日
備註
早上
08:00~12:00
08:00~12:00
08:00~12:00
08:00~12:00
08:00~12:00
不開放
不開放
下午
12:00~18:00
12:00~18:00
12:00~18:00
12:00~18:00
12:00~18:00
不開放
不開放
晚上
不開放
不開放
不開放
不開放
不開放
不開放
不開放
備註
晚上欲使用可提前提出申請
晚上欲使用可提前提出申請
晚上欲使用可提前提出申請
晚上欲使用可提前提出申請
晚上欲使用可提前提出申請
假日欲使用可提前提出申請
假日欲使用可提前提出申請
時間 | 星期一 | 星期二 | 星期三 | 星期四 | 星期五 | 星期六 | 星期日 | 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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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上 | 08:00~12:00 | 08:00~12:00 | 08:00~12:00 | 08:00~12:00 | 08:00~12:00 | 不開放 | 不開放 | |
下午 | 12:00~18:00 | 12:00~18:00 | 12:00~18:00 | 12:00~18:00 | 12:00~18:00 | 不開放 | 不開放 | |
晚上 | 不開放 | 不開放 | 不開放 | 不開放 | 不開放 | 不開放 | 不開放 | |
備註 | 晚上欲使用可提前提出申請 | 晚上欲使用可提前提出申請 | 晚上欲使用可提前提出申請 | 晚上欲使用可提前提出申請 | 晚上欲使用可提前提出申請 | 假日欲使用可提前提出申請 | 假日欲使用可提前提出申請 |
收費標準
場地別
收費(單位:元/次)
單次租用
長期性使用
其他
保證金
備註
租用費
冷氣使用費
器材保養費
水電費
租用費
冷氣使用費
器材保養費
水電費
1樓大廳
1300元/次
300元/次
150元/時
2,000元/次
2樓大廳
1,300元/次
300元/次
150元/時
2,000元/次
附註說明:
附註:
一、場地使用範圍以同意借用之場地為限,使用時間每一場次以四小時計算,不滿1小時,以1小時計;如需提供水電,依本標準收取水電費用,長期使用者,若自行裝設冷氣或高耗能裝 置,核實計收電費。
二、長期性使用者,係指每月必須使用6次以上(含6次),並連續使用租借3個月以上,且每次使用時間至少2小時以上(含2小時),才能享有以小時收費方式計算。
三、為照顧弱勢團體,凡設籍本市之老人、身心障礙、兒童等非營利社團,使用活動中心時,其租用費依現行收費標準收取百分之二十。
四、本所如有使用該活動中心之需要時,本次活動請暫停或延後使用。
五、使用者於活動結束後應負責清潔場地並恢復原狀。
場地別 | 收費(單位:元/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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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次租用 | 長期性使用 | 其他 | 保證金 | 備註 | |||||||
租用費 | 冷氣使用費 | 器材保養費 | 水電費 | 租用費 | 冷氣使用費 | 器材保養費 | 水電費 | ||||
1樓大廳 | 1300元/次 | 300元/次 | 150元/時 | 2,000元/次 | |||||||
2樓大廳 | 1,300元/次 | 300元/次 | 150元/時 | 2,000元/次 | |||||||
附註說明: | |||||||||||
附註: 一、場地使用範圍以同意借用之場地為限,使用時間每一場次以四小時計算,不滿1小時,以1小時計;如需提供水電,依本標準收取水電費用,長期使用者,若自行裝設冷氣或高耗能裝 置,核實計收電費。 二、長期性使用者,係指每月必須使用6次以上(含6次),並連續使用租借3個月以上,且每次使用時間至少2小時以上(含2小時),才能享有以小時收費方式計算。 三、為照顧弱勢團體,凡設籍本市之老人、身心障礙、兒童等非營利社團,使用活動中心時,其租用費依現行收費標準收取百分之二十。 四、本所如有使用該活動中心之需要時,本次活動請暫停或延後使用。 五、使用者於活動結束後應負責清潔場地並恢復原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