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場地介紹

南區 - 中興活動中心簡介

活動中心介紹

南區 - 中興活動中心外觀照片
坐  落  地  址  : 臺中市南區復新街89號(會開啟新網頁)
里  別  範  圍  : 積善里德義里新榮里
場地管理人員 : 莊正浩
聯  絡  電  話  : 04-22626105分機125
總 容 納 人 數: 300人
面  積  坪  數  :
地下一樓: 367.02 平方公尺
1樓: 390.62 平方公尺
2樓: 390.62 平方公尺
3樓: 390.62 平方公尺
4樓: 390.62 平方公尺
總面積: 1929.50 平方公尺
樓  層  簡  介  :
地下一樓: 禮堂、儲藏室、機房
1樓: 教室、儲藏室、服務台、男女廁
2樓: 多功能教室、男女廁
3樓: 多功能教室、男女廁
4樓: 多功能教室、男女廁
無 障 礙 設 施:
電        梯        :
停    車    場    :
內部設備介紹 : 冷氣8台、長桌50張、椅子260張、飲水機4臺

可借用場地

場地別名稱 所屬樓層 面積(㎡) 容納人數(人) 內部設備 場地照片
1-1 1樓 26.45 20 桌子:有
椅子:有
冷氣:有
2-1 2樓 33.06 25 桌子:有
椅子:有
冷氣:有
2-2(桌球教室) 2樓 20.00 20 桌子:無
椅子:有
冷氣:無
其他:球桌2張
2-3 2樓 25.00 20 桌子:有
椅子:有
冷氣:有
3-1 3樓 26.45 20 桌子:有
椅子:有
冷氣:有
3-2 3樓 66.12 50 桌子:有
椅子:有
冷氣:有
3-3瑜珈教室 3樓 66.12 20 桌子:無
椅子:無
冷氣:無
4-1 4樓 315.00 40 桌子:有
椅子:有
冷氣:有
4-2 4樓 26.45 20 桌子:有
椅子:有
冷氣:有
4-3 4樓 25.00 20 桌子:有
椅子:有
冷氣:有
禮堂 地下一樓 320.00 80 桌子:有
椅子:有
冷氣:有
關閉按鈕底色

開放時間

時間 星期一 星期二 星期三 星期四 星期五 星期六 星期日 備註
早上 不開放 09:00~12:00 09:00~12:00 09:00~12:00 09:00~12:00 09:00~12:00 不開放
下午 不開放 14:00~17:00 14:00~17:00 14:00~17:00 14:00~17:00 14:00~17:00 不開放
晚上 不開放 18:00~21:00 18:00~21:00 18:00~21:00 18:00~21:00 18:00~21:00 不開放
備註

收費標準

場地別 收費(單位:元/次)
單次租用 長期性使用 其他 保證金 備註
租用費 冷氣使用費 器材保養費 水電費 租用費 冷氣使用費 器材保養費 水電費
1-1 日$800;夜$900 節能卡保證金$150;$50/h $2000
2-1 日$800;夜$900 節能卡保證金$150;$50/1h $2000
2-2(桌球教室) 日800;夜900 節能卡保證金150;50/h 2000
2-3 日800;夜900 節能卡保證金150;50/h 2000
3-1 日$800;夜$900 節能卡保證金$150;$50/h $2000
3-2 日$800;夜$900 節能卡保證金$150;$50/h $2000
3-3瑜珈教室 日$800;夜$900 無冷氣 $2000
4-1 日$800;夜$900 節能卡保證金$150;$50/1h $2000
4-2 日$800;夜$900 節能卡保證金$150;$50/1h $2000
4-3 日800;夜900 節能卡保證金150;50/h 2000
禮堂 日$2000;夜$2200 節能卡保證金$150;$100/h $2000
附註說明:
1.場地租金:以各場次時段為計費標準(未滿1場次時數仍以1場次收費),逾一小時以上者加收一場次費用。
長期租用者:需為每週必須使用1次(含)以上,並連續使用租借3個月,長期租用費得視實際狀況酌收租用費。
冷氣收費:未設冷氣節能卡場地以冷氣空調時數收費,不滿一小時,以一小時計;設冷氣節能卡場地,依節能卡使用時間自動扣款。
2.為照顧弱勢團體,落實社會福利政策,凡本市籍老人、身心障礙者、兒童等非營利社團,借用活動中心,其租用費以原訂標準收取百
分之二十。
3.如需提供空調(冷氣)系統、音響、桌椅等其他器材,得酌收冷氣維護費或器材保養費。
4.使用者於活動結束後應負責清潔場地並恢復原狀。
5.本場地不許煮食、烹飪及宴客。
6.本區各里辦公處及各社區發展協會舉辦各項藝文活動未裝設冷氣節能卡之教室每期(三個月)酌收空調冷氣維護費新臺幣2000元小型教室新臺幣1000元,其他臨時性活動依收費標準明細表收取空調冷氣維護費。
7.基於使用者付費原則,租用費如有免收、減收或委託代管情形者,應視使用者實際使用情形負擔水電費。
8.活動中心申請租借請洽南區公所22626105-116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