場地介紹
西區 - 和龍、民龍聯合里活動中心簡介
活動中心介紹
坐 落 地 址 :
臺中市西區西屯路一段169號(會開啟新網頁)
里 別 範 圍 :
和龍里、民龍里
場地管理人員 :
張先生
聯 絡 電 話 :
04-22245200分機106
總 容 納 人 數:
80人
面 積 坪 數 :
1樓:
258.75 平方公尺
總面積:
258.75 平方公尺
樓 層 簡 介 :
1樓:
會議室(一)、會議室(二)、儲藏室、男女廁及身障廁所。
無 障 礙 設 施:
有
電 梯 :
無
停 車 場 :
無
內部設備介紹 :
長桌48張、天花板循環扇17支、椅子180張、講台1座、白板2張。
坐 落 地 址 : | 臺中市西區西屯路一段169號(會開啟新網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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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 別 範 圍 : | 和龍里、民龍里 | ||||
場地管理人員 : | 張先生 | ||||
聯 絡 電 話 : | 04-22245200分機106 | ||||
總 容 納 人 數: | 80人 | ||||
面 積 坪 數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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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 層 簡 介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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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 障 礙 設 施: | 有 | ||||
電 梯 : | 無 | ||||
停 車 場 : | 無 | ||||
內部設備介紹 : | 長桌48張、天花板循環扇17支、椅子180張、講台1座、白板2張。 |
可借用場地
場地別名稱
所屬樓層
面積(㎡)
容納人數(人)
內部設備
場地照片
會議室一
1樓
96.00
60
桌子:有
椅子:有
冷氣:有
會議室二
1樓
47.00
25
桌子:有
椅子:有
冷氣:有
會議室一二
1樓
143.00
80
桌子:有
椅子:有
冷氣:有
場地別名稱 | 所屬樓層 | 面積(㎡) | 容納人數(人) | 內部設備 | 場地照片 |
---|---|---|---|---|---|
會議室一 | 1樓 | 96.00 | 60 |
桌子:有 椅子:有 冷氣:有 |
|
會議室二 | 1樓 | 47.00 | 25 |
桌子:有 椅子:有 冷氣:有 |
|
會議室一二 | 1樓 | 143.00 | 80 |
桌子:有 椅子:有 冷氣: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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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放時間
時間
星期一
星期二
星期三
星期四
星期五
星期六
星期日
備註
早上
不開放
08:00~12:00
不開放
不開放
08:00~12:00
08:00~08:00
不開放
下午
不開放
不開放
14:00~17:00
不開放
不開放
12:00~12:00
不開放
晚上
不開放
不開放
不開放
不開放
不開放
18:00~18:00
不開放
備註
未開放時間表示該時段已另有長期租用.無法開放短期租用.
未開放時間表示該時段已另有長期租用.無法開放短期租用.
未開放時間表示該時段已另有長期租用.無法開放短期租用.
時間 | 星期一 | 星期二 | 星期三 | 星期四 | 星期五 | 星期六 | 星期日 | 備註 |
---|---|---|---|---|---|---|---|---|
早上 | 不開放 | 08:00~12:00 | 不開放 | 不開放 | 08:00~12:00 | 08:00~08:00 | 不開放 | |
下午 | 不開放 | 不開放 | 14:00~17:00 | 不開放 | 不開放 | 12:00~12:00 | 不開放 | |
晚上 | 不開放 | 不開放 | 不開放 | 不開放 | 不開放 | 18:00~18:00 | 不開放 | |
備註 | 未開放時間表示該時段已另有長期租用.無法開放短期租用. | 未開放時間表示該時段已另有長期租用.無法開放短期租用. | 未開放時間表示該時段已另有長期租用.無法開放短期租用. |
收費標準
場地別
收費(單位:元/次)
單次租用
長期性使用
其他
保證金
備註
租用費
冷氣使用費
器材保養費
水電費
租用費
冷氣使用費
器材保養費
水電費
會議室一
1600元/次
100元/時
無
20元/時
120元/時
100元/時
無
每小時水電費20元
2000元/次
冷氣卡採儲值方式辦理
會議室二
1400元/次
100元/時
無
20元/時
100元/時
100元/時
無
每小時水電費20元
2000元/次
冷氣卡採儲值方式辦理
會議室一二
2000元/次
同時使用箱型及壁掛冷氣150元/時
無
20元/時
140元/時
同時使用箱型及壁掛冷氣150元/時
無
每小時水電費20元
2000元/次
冷氣卡採儲值方式辦理
附註說明:
一、本租用費基準表係依據臺中市各區里活動中心租用費基準表訂定之。
二、長期性使用者,係指每月必須使用4次以上(含4次),並連續使用租借3個月以上,且每次使用時間至少2小時以上(含2小時),才能以長期性使用每小時租用費方式計算。
三、使用時間提早或逾時不得超逾三十分鐘(含彩排、佈置、使用後復原),逾時使用依租用費收費按時加收費用,不滿一小時以一小時計。
四、為照顧弱勢團體,落實社會福利政策,凡本市籍老人、身心障礙者、兒童等非營利社團,借用活動中心,其租用費以原訂標準收取百分之二十。
五、如需提供空調(冷氣)系統、音響、桌椅等其他器材,依本基準收取冷氣維護費或器材保養費,長期性使用部分依本基準照時數比例收費。
六、基於使用者付費原則,租用費如有免收、減收情形者,應視使用者實際使用情形負擔水電費。
場地別 | 收費(單位:元/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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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次租用 | 長期性使用 | 其他 | 保證金 | 備註 | |||||||
租用費 | 冷氣使用費 | 器材保養費 | 水電費 | 租用費 | 冷氣使用費 | 器材保養費 | 水電費 | ||||
會議室一 | 1600元/次 | 100元/時 | 無 | 20元/時 | 120元/時 | 100元/時 | 無 | 每小時水電費20元 | 2000元/次 | 冷氣卡採儲值方式辦理 | |
會議室二 | 1400元/次 | 100元/時 | 無 | 20元/時 | 100元/時 | 100元/時 | 無 | 每小時水電費20元 | 2000元/次 | 冷氣卡採儲值方式辦理 | |
會議室一二 | 2000元/次 | 同時使用箱型及壁掛冷氣150元/時 | 無 | 20元/時 | 140元/時 | 同時使用箱型及壁掛冷氣150元/時 | 無 | 每小時水電費20元 | 2000元/次 | 冷氣卡採儲值方式辦理 | |
附註說明: | |||||||||||
一、本租用費基準表係依據臺中市各區里活動中心租用費基準表訂定之。 二、長期性使用者,係指每月必須使用4次以上(含4次),並連續使用租借3個月以上,且每次使用時間至少2小時以上(含2小時),才能以長期性使用每小時租用費方式計算。 三、使用時間提早或逾時不得超逾三十分鐘(含彩排、佈置、使用後復原),逾時使用依租用費收費按時加收費用,不滿一小時以一小時計。 四、為照顧弱勢團體,落實社會福利政策,凡本市籍老人、身心障礙者、兒童等非營利社團,借用活動中心,其租用費以原訂標準收取百分之二十。 五、如需提供空調(冷氣)系統、音響、桌椅等其他器材,依本基準收取冷氣維護費或器材保養費,長期性使用部分依本基準照時數比例收費。 六、基於使用者付費原則,租用費如有免收、減收情形者,應視使用者實際使用情形負擔水電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