場地介紹
太平區 - 中興、永平里活動中心簡介
活動中心介紹
坐 落 地 址 :
臺中市太平區新平路一段175巷29號(會開啟新網頁)
里 別 範 圍 :
中興里 永平里
場地管理人員 :
蘇方妗
聯 絡 電 話 :
22794157-143
總 容 納 人 數:
200人
面 積 坪 數 :
1樓:
253.00 平方公尺
2樓:
253.00 平方公尺
總面積:
506.00 平方公尺
樓 層 簡 介 :
1樓:
禮堂
2樓:
活動空間
無 障 礙 設 施:
有
電 梯 :
無
停 車 場 :
無
內部設備介紹 :
冷氣4台、長椅22張、椅子100張、吊扇12支、立扇2具、電視1台
坐 落 地 址 : | 臺中市太平區新平路一段175巷29號(會開啟新網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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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 別 範 圍 : | 中興里 永平里 | ||||||
場地管理人員 : | 蘇方妗 | ||||||
聯 絡 電 話 : | 22794157-143 | ||||||
總 容 納 人 數: | 200人 | ||||||
面 積 坪 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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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 層 簡 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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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 障 礙 設 施: | 有 | ||||||
電 梯 : | 無 | ||||||
停 車 場 : | 無 | ||||||
內部設備介紹 : | 冷氣4台、長椅22張、椅子100張、吊扇12支、立扇2具、電視1台 |
可借用場地
場地別名稱
所屬樓層
面積(㎡)
容納人數(人)
內部設備
場地照片
禮堂
1樓
253.00
100
桌子:有
椅子:有
冷氣:有
活動空間
2樓
253.00
100
桌子:有
椅子:有
冷氣:有
場地別名稱 | 所屬樓層 | 面積(㎡) | 容納人數(人) | 內部設備 | 場地照片 |
---|---|---|---|---|---|
禮堂 | 1樓 | 253.00 | 100 |
桌子:有 椅子:有 冷氣:有 |
|
活動空間 | 2樓 | 253.00 | 100 |
桌子:有 椅子:有 冷氣:有 |
|
開放時間
時間
星期一
星期二
星期三
星期四
星期五
星期六
星期日
備註
早上
08:00~12:00
08:00~12:00
08:00~12:00
08:00~12:00
08:00~12:00
08:00~12:00
08:00~12:00
下午
12:00~18:00
12:00~18:00
12:00~18:00
12:00~18:00
12:00~18:00
12:00~18:00
12:00~18:00
晚上
18:00~22:00
18:00~22:00
18:00~22:00
18:00~22:00
18:00~22:00
18:00~22:00
18:00~22:00
備註
委託里辦公處代
管,請先洽里辦
確認場地租借後
,依里辦確認書
至民政課臨櫃辦
理。
委託里辦公處代
管,請先洽里辦
確認場地租借後
,依里辦確認書
至民政課臨櫃辦
理。
委託里辦公處代
管,請先洽里辦
確認場地租借後
,依里辦確認書
至民政課臨櫃辦
理。
委託里辦公處代
管,請先洽里辦
確認場地租借後
,依里辦確認書
至民政課臨櫃辦
理。
委託里辦公處代
管,請先洽里辦
確認場地租借後
,依里辦確認書
至民政課臨櫃辦
理。
委託里辦公處代
管,請先洽里辦
確認場地租借後
,依里辦確認書
至民政課臨櫃辦
理。
委託里辦公處代
管,請先洽里辦
確認場地租借後
,依里辦確認書
至民政課臨櫃辦
理。
時間 | 星期一 | 星期二 | 星期三 | 星期四 | 星期五 | 星期六 | 星期日 | 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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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上 | 08:00~12:00 | 08:00~12:00 | 08:00~12:00 | 08:00~12:00 | 08:00~12:00 | 08:00~12:00 | 08:00~12:00 | |
下午 | 12:00~18:00 | 12:00~18:00 | 12:00~18:00 | 12:00~18:00 | 12:00~18:00 | 12:00~18:00 | 12:00~18:00 | |
晚上 | 18:00~22:00 | 18:00~22:00 | 18:00~22:00 | 18:00~22:00 | 18:00~22:00 | 18:00~22:00 | 18:00~22:00 | |
備註 | 委託里辦公處代 管,請先洽里辦 確認場地租借後 ,依里辦確認書 至民政課臨櫃辦 理。 | 委託里辦公處代 管,請先洽里辦 確認場地租借後 ,依里辦確認書 至民政課臨櫃辦 理。 | 委託里辦公處代 管,請先洽里辦 確認場地租借後 ,依里辦確認書 至民政課臨櫃辦 理。 | 委託里辦公處代 管,請先洽里辦 確認場地租借後 ,依里辦確認書 至民政課臨櫃辦 理。 | 委託里辦公處代 管,請先洽里辦 確認場地租借後 ,依里辦確認書 至民政課臨櫃辦 理。 | 委託里辦公處代 管,請先洽里辦 確認場地租借後 ,依里辦確認書 至民政課臨櫃辦 理。 | 委託里辦公處代 管,請先洽里辦 確認場地租借後 ,依里辦確認書 至民政課臨櫃辦 理。 |
收費標準
場地別
收費(單位:元/次)
單次租用
長期性使用
其他
保證金
備註
租用費
冷氣使用費
器材保養費
水電費
租用費
冷氣使用費
器材保養費
水電費
禮堂
2000元
每小時100元
每小時50元
每小時100元
2000元
活動空間
2000
每小時100元
每小時50元
每小時100元
2000
附註說明:
一、場地大小別:大型為面積超過60坪以上者,小型為面積60坪以下者。
二、長期性租用:係指每月必須使用3次以上(含3次),且每次使用時間至少2小時以上(含2小時);或每月總計使用12小時以上者,才能享有以小時收費方式計算。
坪數60坪以上者,每小時以新台幣50元收取租用費;坪數60坪以下者,每小時以新台幣25元收取租用費。
三、活動中心租用,每場次以四小時計算。申請租用逾四小時,不滿一小時,以一小時計,其租用費以單場租用費除以四小時之每小時費用計;空調冷氣費依使用空間之冷氣機噸數以每小時計。
四、為照顧弱勢團體,落實社會福利政策,凡本市籍老人、殘障、兒童等非營利社團租用活動中心,其租用租用費以原訂標準收取百分之二十租用費。
五、如需提供空調(冷氣)系統、音響、桌椅等其他器材,得酌收冷氣維護費或器材保養費。
六、使用者於活動結束後應負責清潔場地並恢復原狀。
七、基於使用者付費原則,租用費如有免收、減收或委託代管情形,應視使用者實際使用情形負擔水電費。
八、計時IC卡片遺失租用人應照價賠償新台幣120元。
場地別 | 收費(單位:元/次) | ||||||||||
---|---|---|---|---|---|---|---|---|---|---|---|
單次租用 | 長期性使用 | 其他 | 保證金 | 備註 | |||||||
租用費 | 冷氣使用費 | 器材保養費 | 水電費 | 租用費 | 冷氣使用費 | 器材保養費 | 水電費 | ||||
禮堂 | 2000元 | 每小時100元 | 每小時50元 | 每小時100元 | 2000元 | ||||||
活動空間 | 2000 | 每小時100元 | 每小時50元 | 每小時100元 | 2000 | ||||||
附註說明: | |||||||||||
一、場地大小別:大型為面積超過60坪以上者,小型為面積60坪以下者。 二、長期性租用:係指每月必須使用3次以上(含3次),且每次使用時間至少2小時以上(含2小時);或每月總計使用12小時以上者,才能享有以小時收費方式計算。 坪數60坪以上者,每小時以新台幣50元收取租用費;坪數60坪以下者,每小時以新台幣25元收取租用費。 三、活動中心租用,每場次以四小時計算。申請租用逾四小時,不滿一小時,以一小時計,其租用費以單場租用費除以四小時之每小時費用計;空調冷氣費依使用空間之冷氣機噸數以每小時計。 四、為照顧弱勢團體,落實社會福利政策,凡本市籍老人、殘障、兒童等非營利社團租用活動中心,其租用租用費以原訂標準收取百分之二十租用費。 五、如需提供空調(冷氣)系統、音響、桌椅等其他器材,得酌收冷氣維護費或器材保養費。 六、使用者於活動結束後應負責清潔場地並恢復原狀。 七、基於使用者付費原則,租用費如有免收、減收或委託代管情形,應視使用者實際使用情形負擔水電費。 八、計時IC卡片遺失租用人應照價賠償新台幣12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