場地介紹
東區 - 東區里民活動中心簡介
活動中心介紹
坐 落 地 址 :
臺中市東區東信里長福路245號(會開啟新網頁)
里 別 範 圍 :
東信里
場地管理人員 :
張嘉玲
聯 絡 電 話 :
04-22151988分機406
總 容 納 人 數:
300人
面 積 坪 數 :
地下1樓:
1383.12 平方公尺
地下2樓:
1536.28 平方公尺
1樓:
1116.90 平方公尺
2樓:
1666.12 平方公尺
3樓:
720.82 平方公尺
總面積:
6423.24 平方公尺
樓 層 簡 介 :
地下1樓:
辦公室、會議室、男女廁
地下2樓:
停車場
1樓:
辦公室、男女廁
2樓:
禮堂、男女廁
3樓:
看臺
無 障 礙 設 施:
有
電 梯 :
有
停 車 場 :
有
內部設備介紹 :
冷氣9台、長桌50張、椅子200張、音響1組、麥克風4隻、喇叭4具
坐 落 地 址 : | 臺中市東區東信里長福路245號(會開啟新網頁) | ||||||||||||
---|---|---|---|---|---|---|---|---|---|---|---|---|---|
里 別 範 圍 : | 東信里 | ||||||||||||
場地管理人員 : | 張嘉玲 | ||||||||||||
聯 絡 電 話 : | 04-22151988分機406 | ||||||||||||
總 容 納 人 數: | 300人 | ||||||||||||
面 積 坪 數 : |
|
||||||||||||
樓 層 簡 介 : |
|
||||||||||||
無 障 礙 設 施: | 有 | ||||||||||||
電 梯 : | 有 | ||||||||||||
停 車 場 : | 有 | ||||||||||||
內部設備介紹 : | 冷氣9台、長桌50張、椅子200張、音響1組、麥克風4隻、喇叭4具 |
可借用場地
場地別名稱
所屬樓層
面積(㎡)
容納人數(人)
內部設備
場地照片
禮堂
2樓
200.00
100
桌子:有
椅子:有
冷氣:有
場地別名稱 | 所屬樓層 | 面積(㎡) | 容納人數(人) | 內部設備 | 場地照片 |
---|---|---|---|---|---|
禮堂 | 2樓 | 200.00 | 100 |
桌子:有 椅子:有 冷氣:有 |
|
開放時間
時間
星期一
星期二
星期三
星期四
星期五
星期六
星期日
備註
早上
08:00~12:00
08:00~12:00
08:00~12:00
08:00~12:00
08:00~12:00
不開放
不開放
下午
12:00~17:00
12:00~17:00
12:00~17:00
12:00~17:00
12:00~17:00
不開放
不開放
晚上
不開放
不開放
不開放
不開放
不開放
不開放
不開放
備註
時間 | 星期一 | 星期二 | 星期三 | 星期四 | 星期五 | 星期六 | 星期日 | 備註 |
---|---|---|---|---|---|---|---|---|
早上 | 08:00~12:00 | 08:00~12:00 | 08:00~12:00 | 08:00~12:00 | 08:00~12:00 | 不開放 | 不開放 | |
下午 | 12:00~17:00 | 12:00~17:00 | 12:00~17:00 | 12:00~17:00 | 12:00~17:00 | 不開放 | 不開放 | |
晚上 | 不開放 | 不開放 | 不開放 | 不開放 | 不開放 | 不開放 | 不開放 | |
備註 |
收費標準
場地別
收費(單位:元/次)
單次租用
長期性使用
其他
保證金
備註
租用費
冷氣使用費
器材保養費
水電費
租用費
冷氣使用費
器材保養費
水電費
禮堂
5000元/每場次
250元/小時
5000元
租用費以4小時(連續)為1場次
附註說明:
一、本租用費基準表係依據臺中市各區里活動中心租用費基準表訂定之。
二、長期性使用者,每週必須使用1次以上(含),並連續使用租借3個月,才能以長期性使用每小時租用費方式計算,「東區社區里民活動中心」僅接受單場次申請使用,不適用長期性使用。
三、每場次以四小時,未滿一小時,以一小時計。
四、為照顧弱勢團體,落實社會福利政策,凡本市籍老人、身心障礙者、兒童等非營利社團,借用活動中心,其租用費以原訂標準收取百分之二十。
五、如需提供空調(冷氣)系統、音響、桌椅等其他器材,依本基準收取冷氣維護費或器材保養費,長期性使用部分依時數收費。
六、基於使用者付費原則,租用費如有免收、減收或委託代管情形者,應視使用者實際使用情形負擔水電費。
場地別 | 收費(單位:元/次) | ||||||||||
---|---|---|---|---|---|---|---|---|---|---|---|
單次租用 | 長期性使用 | 其他 | 保證金 | 備註 | |||||||
租用費 | 冷氣使用費 | 器材保養費 | 水電費 | 租用費 | 冷氣使用費 | 器材保養費 | 水電費 | ||||
禮堂 | 5000元/每場次 | 250元/小時 | 5000元 | 租用費以4小時(連續)為1場次 | |||||||
附註說明: | |||||||||||
一、本租用費基準表係依據臺中市各區里活動中心租用費基準表訂定之。 二、長期性使用者,每週必須使用1次以上(含),並連續使用租借3個月,才能以長期性使用每小時租用費方式計算,「東區社區里民活動中心」僅接受單場次申請使用,不適用長期性使用。 三、每場次以四小時,未滿一小時,以一小時計。 四、為照顧弱勢團體,落實社會福利政策,凡本市籍老人、身心障礙者、兒童等非營利社團,借用活動中心,其租用費以原訂標準收取百分之二十。 五、如需提供空調(冷氣)系統、音響、桌椅等其他器材,依本基準收取冷氣維護費或器材保養費,長期性使用部分依時數收費。 六、基於使用者付費原則,租用費如有免收、減收或委託代管情形者,應視使用者實際使用情形負擔水電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