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井區 - 竹坑里活動中心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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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借用場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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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放時間
場地別名稱 | 場地開放時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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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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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費標準
場地別 | 收費(單位:元/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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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次租用 | 長期性使用 | 其他 | 保證金 | 備註 | |||||||
租用費 | 冷氣使用費 | 器材保養費 | 水電費 | 租用費 | 冷氣使用費 | 器材保養費 | 水電費 | ||||
活動中心 | 2000元/次 | 250元/時(依使用空間之冷氣機噸數以每 | 30元/時 | 160元/時 | 250元/時(依使用空間之冷氣機噸數以每 | 30元/時 | 使用音響費:200元/次 | 2000元/次 | 附註:1.場地大小別:大型為面積超過300坪以上者,中型為面積100坪以上300坪以下者小型為面積100坪以下者。2.長期性使用:係指連續使用租借三個月以上,才能享有以小時收費方式計算。3.非長期性使用:每場次以四小時計算,申請租用逾四小時,不滿一小時,以一小時計,其租用費以單場租用費除以四小時之每小時費用計算。4.為照顧弱勢團體,落實社會福利政策,凡本市籍老人、身心障礙、兒童等非營利社團,借用活動中心,其租用費以原訂標準收取百分之二十。5.如需提供空調(冷氣)系統或音響,加收使用冷氣費或音響費。冷氣使用費應依使用空間之冷氣機噸數以每小時計算收費(附表四 臺中市龍井區里活動中心冷氣使用費基準表)。6.使用者於活動結束後應負責清潔場地並回復原狀。7.基於使用者付費原則,租用費如有免收、減收或委託代管情形者,使用者每小時負擔水電費30元。 | ||
附註說明: | |||||||||||
附註: 1.場地大小別:大型為面積超過300坪以上者,中型為面積100坪以上300坪以下者小型 為面積100坪以下者。 2.長期性使用:係指連續使用租借三個月以上,才能享有以小時收費方式計算。 3.非長期性使用:每場次以四小時計算,申請租用逾四小時,不滿一小時,以一小時計,其租 用費以單場租用費除以四小時之每小時費用計算。 4.為照顧弱勢團體,落實社會福利政策,凡本市籍老人、身心障礙、兒童等非營利社團, 借用活動中心,其租用費以原訂標準收取百分之二十。 5.如需提供空調(冷氣)系統或音響,加收使用冷氣費或音響費。冷氣使用費應依使用空間之冷氣機噸數以每小時計算收費(附表四 臺中市龍井區里活動中心冷氣使用費基準表)。 6.使用者於活動結束後應負責清潔場地並回復原狀。 7.基於使用者付費原則,租用費如有免收、減收或委託代管情形者,使用者每小時負擔水 電費3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