場地介紹
南屯區 - 惠義公園管理室簡介
活動中心介紹
坐落地址
臺中市南屯區大墩12街361號(會開啟新網頁)
里別範圍
惠中里
場地管理人員
楊先生
聯絡電話
04-24752799分機129
總容納人數
70人
面積坪數
3樓:
340.64 平方公尺
總面積
340.64 平方公尺
樓層簡介
3樓:
里活動中心
無障礙設施
有
電梯
有
停車場
無
內部設備介紹
冷氣1台、長桌15張、椅子45張
| 坐落地址 | 臺中市南屯區大墩12街361號(會開啟新網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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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里別範圍 | 惠中里 | ||||
| 場地管理人員 | 楊先生 | ||||
| 聯絡電話 | 04-24752799分機129 | ||||
| 總容納人數 | 70人 | ||||
| 面積坪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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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層簡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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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無障礙設施 | 有 | ||||
| 電梯 | 有 | ||||
| 停車場 | 無 | ||||
| 內部設備介紹 | 冷氣1台、長桌15張、椅子45張 |
可借用場地
場地別名稱
所屬樓層
面積(㎡)
容納人數(人)
內部設備
場地照片
附註說明:
一、場次性
1.場次使用時間超逾4小時之限,以第二場次計費,依此類推。
2.連續使用六場次(含)以上,全部租用費得予5折計費。
3.場次使用時間之日、夜時段,每日以18時為分界。
二、長期性
1.長期租用費繳付方式分為:季繳、半年繳、年繳。
2.每月使用時間50小時以上-9折計費,60小時以上-8折計費,70小時以上-7折計費,80小時以上-6折計費,90小時以上-5.5折計費,120小時以上-5折計費。
3.每次使用時間不得少於兩小時、且每週必須使用一次以上(含)、須連續租用三個月以上。
三、其他
1.為照顧弱勢團體,落實社會福利政策,凡本市籍老人、身心障礙、兒童等非營利社團,酌減其租用費(不含接受補助單位;應檢附「活動計畫書」、「立案證書」影本及「切結書」等資料)。
2.長駐性使用費之訂定,本所視實際情況個案議訂。
3.使用者於活動結束後應負責清潔場地並恢復原狀,如未清潔場地得扣用保證金做為清潔費。
4.基於使用者付費原則,租用費如有免收、減收或委託代管情形者,應視使用者實際使用情形負擔水電費。
| 場地別名稱 | 所屬樓層 | 面積(㎡) | 容納人數(人) | 內部設備 | 場地照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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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註說明: | |||||||||||
| 一、場次性 1.場次使用時間超逾4小時之限,以第二場次計費,依此類推。 2.連續使用六場次(含)以上,全部租用費得予5折計費。 3.場次使用時間之日、夜時段,每日以18時為分界。 二、長期性 1.長期租用費繳付方式分為:季繳、半年繳、年繳。 2.每月使用時間50小時以上-9折計費,60小時以上-8折計費,70小時以上-7折計費,80小時以上-6折計費,90小時以上-5.5折計費,120小時以上-5折計費。 3.每次使用時間不得少於兩小時、且每週必須使用一次以上(含)、須連續租用三個月以上。 三、其他 1.為照顧弱勢團體,落實社會福利政策,凡本市籍老人、身心障礙、兒童等非營利社團,酌減其租用費(不含接受補助單位;應檢附「活動計畫書」、「立案證書」影本及「切結書」等資料)。 2.長駐性使用費之訂定,本所視實際情況個案議訂。 3.使用者於活動結束後應負責清潔場地並恢復原狀,如未清潔場地得扣用保證金做為清潔費。 4.基於使用者付費原則,租用費如有免收、減收或委託代管情形者,應視使用者實際使用情形負擔水電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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